首先,要正確認識人與自然的關系。壹方面,人與自然的關系自從人類出現就存在了。無論人類如何進化,都改變不了人來自自然、依賴自然的事實,永遠是自然的有機組成部分。
物質資料的生產和再生產,人類自身的生產和再生產,都是以自然界的存在和發展為基礎的。沒有自然,就沒有人類。
另壹方面,人不同於其他自然存在。人是有意識的、有意願的、主動的自然存在。人不是被動地依賴自然生活,而是根據自己的需要利用和改造自然。人類自身也在改造自然的活動中不斷發展自己。
其次,要深刻理解人與自然關系的本質。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以勞動生產為中介的,生產勞動從壹開始就是社會性的。正是在人與自然的關系過程中,人類形成了社會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其實是人與人的關系,是壹種社會關系。
因此,人與自然關系的協調最終取決於人與社會關系的協調。離開了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就不可能從根本上理解和解決當代世界和中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尖銳的環境和資源問題。
再次,要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關系,即協調物質文明發展與生態文明的關系。物質文明和生態文明是矛盾統壹體的兩個方面。我們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生態文明的有機統壹,在加快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加大生態環境建設投入,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控制環境汙染和保護生態環境。
這就要求我們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協調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努力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和消費方式。
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速度和結構質量效益相統壹,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使人們在良好的生態環境中生產生活,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最後,要加強法規監管。法律法規是規範人們行為的有效途徑。目前,雖然我國頒布實施了《資源環境保護法》等壹系列法律法規,但這些法律法規的監督及其對人的規範作用還不全面。
壹方面,我們應該依法嚴懲為了壹己私利而破壞環境的行為。這不僅是為了讓違法者得到應有的制裁,也是為了給人們敲響警鐘,讓他們尊重法律的威嚴,認識到環境問題關系到我們自身的生存和每個人的利益。
另壹方面,要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制定更加細化的法律法規,用強制手段拯救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此外,加強環保宣傳也是壹個不可忽視的環節。要讓環保意識更加深入人心,讓人們從內心意識到這個嚴重的問題。
有必要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保護教育,讓他們知道環境保護是每個人的責任。從而引導他們從自身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為保護人類生存環境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