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個自然月內,同壹車輛未繳納道路停車費5次至10次,或者累計欠費金額不足500元的,處200元罰款;
2.未繳納道路停車費11至20次,或者累計欠費金額在500元(含)以內的,處500元罰款;
3.欠繳道路停車費21次以上,或者累計欠費金額1,000元以上(含)的,處以1,000元罰款。
4.欠費次數或金額達到罰款標準的,處以罰款;欠費數量和金額對應不同處罰標準的,按照罰款數額較高的標準進行處罰。
交罰款需要什麽材料?
1,駕駛員本人身份證明;
2.機動車駕駛證;
3、駕駛證證件,然後拿到處罰決定書,再帶著處罰決定書去交罰款。
綜上所述,北京交停車費是有壹定期限的,不交停車費會被罰款。
法律依據:
北京市機動車停放條例
第二十二條
停車設施設置後10日內,設置單位應當向區停車管理部門提交停車位情況。
違反前款規定,未按照規定期限或者未如實報送停車設施情況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罰款。
居住區停車自治設置停車位的情況,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計後報區停車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區域設置固定或者移動障礙物,阻礙機動車停放和通行;未取得所有權和專用權的停車泊位不得設置樁和鎖。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協議和車位租賃協議中明示並統壹管理。
違反前款規定,擅自設置固定或者移動障礙物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道路交通;在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公共* *區域,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據物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在其他公共場所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非電動車不得占用電動車專用泊位。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