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張,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四川人,犯罪嫌疑人吳某某,男,漢族,16歲,初中文化,四川人。
因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丟了壹部手機,懷疑與其同居的余某、秦某偷了其手機,於是於2004年2月31日晚,糾集犯罪嫌疑人張某、吳某某,對來其宿舍取行李的被害人余某、秦某進行毆打,不讓其離開。其間,余某某會打破頭,用煙頭燙自己。犯罪嫌疑人張某、吳某幫助余某照顧被害人余某、秦某,直至次日中午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將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審查後,以非法拘禁罪對三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故事二: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在湖裏後埔某網吧上網,因盜用他人賬號被管理員發現,被踢出網吧。2005年6月4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糾集兩名不明身份的男青年到網吧,發泄對自己被踢出網吧的憤怒。到達網吧後,三人將網吧管理員李某打成輕傷,並將另壹名管理員黃某的手劃傷。公安機關接報後,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抓獲。
故事三: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漢族,15歲,初中文化,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漢族,15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來廈門後手中無錢,產生了搶劫出租車司機的念頭。2005年6月5438+10月19日淩晨,經預謀,三人在仙嶽路雇了壹輛出租車,讓司機開到樹林後面偏僻處,用勒脖子、塑料袋封口等手段強行搶走被害人周某壹部小靈通及現金。檢察機關審查後,以搶劫罪對三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