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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殺妻騙保數罪並罰嗎?

殺妻騙保肯定是數罪並罰。

這主要是因為有兩個犯罪行為,壹個是殺人,壹個是保險詐騙,這兩個都是犯罪行為。

說到殺妻騙保,不得不說浙江省臺州市殺妻騙保案。

浙江省臺州市王女士(34歲)突然失聯。她的家人和同事多方尋找,發現王女士死在家中。經法醫鑒定,王女士死亡原因為服毒。警方初步排除自殺後,很快查明王女士確實是兇手,但讓人沒想到的是,兇手竟是她的新婚丈夫戴。

戴和王女士結婚,其實他早就計劃好了。婚前,戴某因炒股、炒虛擬貨幣,虧損260多萬元。為了解決債務問題,戴某當即產生了通過購買巨額保險,然後殺人來騙取保險金的想法。

戴與王女士結婚的目的也是騙取保險金的步驟之壹,而戴有很多女性朋友,王女士只是其中之壹。戴先誘導王女士買保險,是200萬的定期壽險,再哄王女士辦理結婚證。婚後不到兩個月,戴某繼續誘導王女士將保險受益人由父母變更為戴某。

2020年6月,戴通過其他女性朋友多次在網上購買河豚幹、河豚毒素、珍珠粉膠囊。2020年9月12日,戴某隨後誘騙王女士服用事先填充有河豚毒素的珍珠粉膠囊。王女士嘔吐後,繼續被戴要求多吃毒膠囊,因此中毒後在住處死亡。

戴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訴至浙江省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戴通過投毒、引誘食用有毒食品,直接犯故意殺人罪。而且他預謀已久,手段極其惡劣,情節嚴重,很可能被判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此外,刑法關於保險詐騙罪的相關規定明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構成保險詐騙罪,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戴某通過欺騙王女士及其辦理結婚手續,故意殺害王女士,試圖騙取保險金,也應構成保險詐騙罪,並以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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