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殺人是違法的。在我國,沒有人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權。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是我國刑法中為數不多的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壹。但是,正當防衛並不違反法律。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殺人罪的構成條件:(1)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可以構成作為和不作為。過失殺人罪只能由負有防止他人死亡後果的特定義務的人構成。(2)剝奪他人生命必須違法,即違反國家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衛、緊急避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緊急避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情況極少數,除非避免且有立功表現,否則可能不構成犯罪)。在被害人同意的情況下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所謂的“安樂死”,還是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以適用從輕或者減輕處罰。(3)直接故意殺人和間接故意殺人的既遂都是以被害人死亡為前提的。但是,只有查明犯罪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才能追究犯罪人的犯罪責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