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高速停車怎麽處罰?
1.車道內停放營運客車以外的車輛的,罰款200元,記6分;
2.營運客車以外的車輛在非緊急情況下停在應急車道的,罰款200元,記6分;
3.營運客車停在車道上的,罰款200元,記12分;
4.營運客車在非緊急情況下停在應急車道的,罰款200元,記12分;五、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警示標誌的,罰款200元,記3分。
二、車輛在高速上的載重限制:
1,總重量超過20噸的兩軸車輛;
2、三軸車輛,貨物總重量超過30噸(雙軸按兩軸計算,三軸按三軸計算,下同);
3.總重量超過40噸的四軸車輛;
4.總重量超過50噸的五軸車輛;
5.總重量超過55噸的六軸或六軸以上車輛;
6.雖未超過上述五項標準,但車輛裝載質量超過行駛證核定裝載質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倒車、逆行、通過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二)在坡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的;(三)騎行、碾壓道路邊界或者在路肩上行駛的;(四)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的;(五)試駕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