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茍靜的壹封告白信,是壹個淳樸的山東姑娘。1997年和1998年兩次高考被別人頂替,幾乎成了她壹生的心病。她說,1997年頂替自己的人不是別人,正是班主任的女兒,她以茍靜的名字去了孫山。作為交換?實現女兒去北京上大學的夢想,不毒!
當時茍靜還不知道這件事,以為自己真的不如別人,於是選擇了再次復讀。結果第二次高考被告知考上了某高校?中專?問題是勾踐當時沒有填誌願,所以這件事對當時的女生來說成了壹個謎。
2003年,也許是出於內心的愧疚,或者害怕法律的制裁,班主任寫了壹封告白信,說女兒成績太差,用不了自己的名額。看到這裏我不禁覺得可笑。學習差也是原因嗎?其他人呢?我沒日沒夜的在寒窗苦讀為了什麽,只因為當初被人取代。中專畢業後,由於學歷低,茍陷入了絕境。這個時候誰會同情她?
再者,如果妳真的高考沒通過,回學校讀壹年也沒問題,但是茍靜明明考上了,她的檔案自然就被調走了,也就是說復讀也沒用。換句話說,她第二年的高考很可能是假的!但是沒有人告訴她。這是什麽意思?說明那些人壹點悔意都沒有!
替換應該被原諒嗎?班主任希望茍靜在多年後原諒自己,但茍靜的父親得知大學時代替女兒的人現在工作很好,極為氣憤。這位農民出身的父親沒有多少技能。他只希望女兒能好好上學,為將來闖出壹條路,結果卻被那些違法者給毀了。茍靜也說過,她只想要壹個公平,壹個答案。畢竟她現在的生活是好的,但是她的事件被拋出後,引起了軒然大波,高考可以換了。那些人還有良心嗎?
不禁想起幾年前熊海子因為怕考不上好大學而偷卷子的事件。雖然該學生的行為觸犯了法律,但也影射了高考對每個學生的重要性。好像替換的應該是兩個人。其實第二次明明是壹群人躲著勾踐?秀?就拿班主任壹個人。作為教育工作者,他知法犯法。他嘴上講仁義道德,做昧良心的事卻毫不手軟。他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
況且班主任所謂的告白信也沒有提到事後的賠償以及如何解決。反而是象征性的書面形式,不禁讓人深思。這個班主任是真的悔悟,還是被迫講和?反正他的孩子也大學畢業了,大家看法不壹。
不過有壹點可以肯定,就是事件被媒體曝光後,班主任想私下讓茍靜閉嘴。這和侮辱人有什麽區別?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正義從不遲。況且在學校裏頂替別人也不是小事。壹個小小的班主任會有這麽大的能量?
傳遞的信息是,逍遙法外的人遲早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正義永遠不會遲到。大學生活是每個孩子的夢想,所以他們毀掉的不僅僅是未來,更是學生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