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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調生考試的入學限制是什麽?

轉讓的條件是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自覺用科學發展觀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品行端正,遵守紀律,在同學中威信高;自願到基層工作,服從組織安排。2.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具有發展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基礎知識紮實,能夠同時取得相應學制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的研究生,必須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不受專業限制,其中本科畢業生可報考研究生崗位。3、學生幹部中的黨員(包括預備黨員)。“211工程”報考法檢系統的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全國重點政法院校畢業生,可放寬為學生幹部或* * *黨員(含預備黨員)。黨員(含預備黨員)由曾在省內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過的往屆畢業生* * *產生。入黨時間截至2010 12 15,以支部大會決定接收黨員時間為準。4.本科生24周歲以下(0987年65438+65438+10月1年出生),碩士生27周歲以下(0984年65438+65438出生),博士生30周歲以下(198655)。具有省內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往屆畢業生,年齡根據學歷相應放寬2歲。5、身心健康,符合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適應基層工作需要。報考公安系統的,必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的其他條件。6.具有中國人民* * *國籍且年滿18周歲(1,993,1之前出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被認定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2)在校期間受到科級以上單位處罰的人員;(三)現役軍人和在校大學生;(4)在本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過的往屆畢業生中,未經聘用單位同意,離開服務單位人員的;退出服務項目,成為個體戶;被解雇的人員;考取公務員、研究生、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稱職及以上;在基層單位服務期滿(含超期服務)後,不再按三支壹扶大學生或西部計劃誌願者管理,與基層單位簽訂協議等。(5)未能按正常學制同時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者;(六)因個人原因未能在黨章規定的時間內正式* * *產生黨員或者因個人原因籌備期延長壹年以上的人員;(七)法律規定禁止錄用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遴選條件說明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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