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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東省酒駕新政

2022年最新酒駕處罰如下:

1、醉酒駕駛的,暫扣駕駛證六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第二次拘留10日,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駕駛證;

2.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車,被公安機關勸酒的。被吊銷機器駕駛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

1.關於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的規定如下:

1,酒後駕車。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2.酒後駕車。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二、下列情況應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並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交通事故發生後逃逸,對其他犯罪不構成從重處罰的;

2、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3.對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予以重罰;

4.駕駛營運機動車載客的,從重處罰;

5.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從重處罰;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對其他犯罪不構成從重處罰的;

7.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壹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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