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山林有繼承權嗎?
是的。林木,承包方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是個人合法財產,所以不能完全用於繼承,而是承包到戶。如果在承包期內,子女和父母在承包時是同壹個承包人,子女的戶籍也在本村,沒有其他承包地,這種情況下,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後,在承包期內繼續耕種。
《民法典》第127條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和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繼承公證需要的資料
1.公證申請人的身份證件。
2.所有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繼承人為第二順序的,還應當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證件)
3.死者死亡證明及戶籍註銷證明(死亡證明須由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或衛生防疫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安局出具)。
4.繼承人中有死亡的,還應提供死亡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戶籍註銷證明(證件要求如下:3)。
5.死者的婚姻狀況證明:
6.死者子女的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明。
7、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由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部門填寫)
8.所有繼承人與死者的親屬關系證明(如單位證明、戶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9.死者的財產證明(如:房產證、銀行存款證明、股權證明、股票清單、機動車登記證明、保險合同和理賠證明等。)
三、房屋繼承的步驟
已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所有權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申請房屋繼承登記。壹般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房屋的市場價值必須由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進行專業的價格分析和物業價格評估,確定準確的物業市場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辦理公證時,須提供房屋所有權人的死亡證明、法定機關出具的法定繼承人名單、房屋原所有權人立的遺囑(如有),同時提交遺囑原件。部分法定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的,必須出具放棄財產的承諾書。
3.房屋測繪:申請人必須到房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圖紙,才能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填寫《不動產物權登記申請書》並提交上述資料後,由辦案人員受理回執並立案受理。
並開具收據。所有資料審核完畢後,發放變更後的所有人的房產證。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涉及房屋權屬的事項經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須提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實地測繪後發現房屋有改建或違章搭建的,必須報規劃部門審批或處理決定。
以上是我為您整理和介紹的關於“山林是否有繼承權”的法律知識。根據我國法律,承包森林的人只有森林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不代表山林沒有繼承權,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