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法上解釋,商家承諾購物贈送禮品,本質上是要約。只要作出了承諾,合同就成立,商家贈送商品就成為買賣合同中的條款,商家有義務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提供贈送的商品,並對贈品的瑕疵承擔全部責任。
贈品也是商品,商家不僅要按約定支付贈品,還要保證贈品的質量。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表述不排除包含贈品。當消費者因購買商品而獲得贈品時,就與商家形成了消費關系。贈品有質量問題的,商家要實行“三包”,即包修、包換、包退。
現在各種商家的促銷活動越來越多,促銷方式也越來越多。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棲霞區市場監管局在此提醒廣大市民,贈品促銷壹般不體現在發票或購物票據上。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最好保留好所購商品的促銷文件、贈品和包裝,或者拍照,或者要求商家在發票上註明贈品的名稱和型號以作憑證,作為日後維權的壹種方式。如果發現贈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可以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作為壹種商業贈與,贈與的本質是附條件的贈與。因為商事贈與是指買受人必須先購買出賣人的商品並支付等價價款,才能享有獲得贈與的權利。可見,附贈行為與銷售行為本身密不可分,其本質仍是壹種有償銷售的法律關系。這種情況下,商場既有違約,也有侵權,法律上稱之為“傷金”。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壹方違約侵害對方人身權、財產權的,受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民法典》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商場的行為侵犯了李的兩項合法權益。法律賦予李選擇請求權,即主張商場承擔違約責任或要求商場承擔侵權責任。
商家的贈品也是商品。如果禮品質量不合格,責任不能免除。商家侵權責任是商家誠信的矯正,是市場經濟的法律保障,是社會和諧的有力維護。
在“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表述中,不排除包含贈品。消費者購買商品獲得贈品,消費者與商家形成消費關系。如果贈品有質量問題,也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