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包括普通商品房、住宅、商業、辦公、其他,所以商鋪也是商品房的壹種。適用於問題中提到的所有法律法規。
商鋪投資的類型有很多種分類方法。根據商鋪的發展形式,商鋪分為以下幾類:
1,商業街商鋪投資;
2.投資市場商店;
3.投資社區商店;
4.投資建設商店;
5.投資百貨商店和購物中心;
6.商業樓宇和寫字樓的投資;
7.交通設施和商店投資。
擴展數據:
1.商品房不是指門面房。兩者在定義上有明顯的區別:
1.商品房在上世紀80年代在中國興起。是指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含外商投資企業)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房屋,全部按市場價出售。
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區位、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組成。此外,從法律上講,商品房是指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可以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存量房)。
2.門面房是底層臨街房間的總稱,包括沿街底層住宅公寓產權的所有住宅用房,或具有營業產權的商業用房。
所以房屋的使用性質或者土地的性質並不是定義門面房的因素。
門面房,只是壹個口頭術語,沒有嚴格的法律含義或專業術語解釋,是約定俗成的說法。
二、商品房土地出讓金支付流程:
1,土地出讓金支付給國土資源部門。
法律提出了具體要求,主要是必須足額繳納,不得低於法定標準。詳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2.購房人應攜帶購房合同復印件、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購房賬單、購房人房屋及附屬建築物所在樓棟的公房證明、加蓋公章的首次購房證明、契稅申請表等材料前來收取契稅。
3.壹般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子只有三種,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和70年產權到期的房子。
4、掛牌交易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於土地出讓金價款的標準,壹種是當事人可以到當地國土局查詢是否繳納土地出讓金,並向國土資源部門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政府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土地使用者,並向受讓人收取政府放棄若幹年的全部貨幣或其他物品和權利的補償。
三、店鋪的契稅:
1.商鋪契稅是指在房地產交易中,銷售商業房產的相關稅費。按商鋪性質可分為新開發商鋪(開發商開發銷售的商業地產)和二手商鋪。
按稅負可分為買方稅和賣方稅;按稅費性質,可分為交易稅和交易費。
2.契稅是買方稅。普通住宅交易有減免,但商鋪不是普通住宅,要全額繳納——比例是3%(部分地區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