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看到這些都很驚訝,沒有人敢動這塊木頭。(商鞅)又說:“能搬木頭的,賞五十金。”壹個人搬木頭,給了他五十金,表示他沒有欺騙(人民)。
變法頒布壹年後,秦人上京告狀,說新法給百姓帶來了成千上萬的不便。這個時候王子也觸犯了法律。孫楊說:“新法不能順利實施,是因為上層階級帶頭違反。太子是君主的繼承人,不能處罰,於是虔誠地處死了他的老師公子,並刺上另壹個老師公孫嘉作為懲罰。”
第二天,秦國人民聽說了這件事,都遵守了法律。新法實施十年後,秦國出現了壹片太平景象,沒有路可接,山中沒有賊。百姓勇於為國而戰,不敢再私鬥,鄉鎮皆治。這時候有些說新法不方便的人就來說新法好了。公孫陽說:“這些人是不守規矩的人,觸犯了法律!”把他們都驅逐到邊境。
從此,百姓不敢再談法律的對錯。
2,原文:商鞅的命令已經下了,但還沒有下,怕百姓不信。是樹立在國城南門,能搬遷到北門的人給十金。人怪它,不敢遷徙。他回答說:“能遷移的,賞五十金。”有壹個人遷移到它那裏,需要交五十金。人信其有,卒令其有。
在秩序年間,秦人的首都說,新秩序對千千萬萬人不方便。所以王子違反了法律。魏陽說:“法律不行,就從上面犯。王子,妳的繼承人也不允許被懲罰。罰其子傅公子,罰其師公孫嘉。”明天,秦人都渴望秩序。經過十年的旅行,秦敏-達說,山裏沒有小偷,這家人給了別人足夠的錢。民勇公戰,畏私鬥,鄉鎮市治。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是戰國時期的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他是魏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是魏國國王的後代。她的姓是龔,所以她也被稱為魏陽和公孫陽。後來因在河西戰役中立功,被封為十五城尚軍,故稱之為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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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詔是戰國時期發生在秦城的壹件大事。當時商鞅為了怕百姓不信任他,在城墻南門放了壹塊木頭,並貼出告示說:如果有人把這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他十兩黃金,百姓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