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如下:
1.商業匯票有到期不被承兌的風險;
2.商業票不得打折;
3.商業匯票貼現到期後存在追索風險。
壹、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兌付流程如下:
1,應用。申請人需要準備合法有效的匯票、身份證復印件、貼現業務申請書等文件材料向銀行申請承兌;
2.認可。銀行工作人員收到相關材料後需要審核;
3.背書轉讓。銀行核準後,申請人需在商業匯票上辦理背書轉讓手續;
4.資金的使用。銀行在扣除貼現利息後,將相應資金劃入申請人的存款賬戶,申請人可以使用貼現的款項。
二、商業承兌匯票逾期處理方法如下:
1.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權之前,應當保證已經履行提示付款義務;
2.商業承兌匯票拒絕付款時,持票人應當取得相應的拒絕證明;
3.持票人取得上述拒絕證書後,應及時向其前手或匯票的所有債務人發出書面通知;
4.持票人在完成上述步驟後仍無法獲得付款的,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對象的選擇應當具有方向性;
5.持有人應當提出明確的主張;
6.持票人應當選擇有利於其訴訟的管轄法院;
7.持票人應當提前應對被告在訴訟過程中的各種抗辯。
總之,商業承兌匯票是有壹定風險的。商業匯票的承兌是出票人和持票人之間的交易,銀行只是負責貼現的中介。所以錢雖然是銀行出的,但不是銀行出的,實際上是需要出票人出的。如果出票人沒有足夠的支付能力,商業匯票就不能兌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三十三條背書不得附條件。背書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對匯票不產生效力。
轉讓部分匯票金額的背書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兩個以上的人的背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