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治療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省市規定支付的住院夥食補助費;
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醫療器械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標準支付;
4.停工留薪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的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6、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9個月本人工資的壹次性傷殘補助金;
7、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勞動能力鑒定費;
8.勞動終止或者解除時,按照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認定的標準是:
1.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場所受到事故傷害的;
2、從事與工作相關的準備或收尾工作時受到意外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意外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的;
5.因公外出,因工負傷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傷;
7.依法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的程序如下:
1.申請人應當準備工傷認定申請表、職工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2、機構工作人員接受數據,並審核數據;
3、代理機構決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憑證,並送達申請人;
4、機構經過審查和調查取證,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5.依法向受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送達身份證明文件。
工傷醫療費墊付情況如下:
1.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或者勞動能力鑒定,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2.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工傷職工支付壹定的賠償金;
3、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
綜上所述,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或收尾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職責受到暴力等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