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從我的網站下載上海律師收費標準。在律師的提醒頁。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2009年7月1日實施)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等五項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經研究,本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如下:1 .計件收費(1)代理刑事案件1,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偵查階段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1500-10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3.初審階段:3000-30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者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參照上述標準酌情收費。(2)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3000-12000元/件。2.按標的物金額的比例收費。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根據訴訟標的額,可按以下比例分期收取費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部分8%-12%,65438可按3000元收取。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比例為3%-5%;654.38+00萬元至654.38+0億元(含654.38+0億元)部分費用占比654.38+0%-3%;1億元以上部分的收費比例為0.5%-1%。三是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及各類訴訟案件的上訴案件,每小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
法律客觀性: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1)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二)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自訴人或者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五)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上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