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成員實際居住在本市,且連續3年在本市有常住戶口,連續2年在提出申請的城鎮有常住戶口。
2、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小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於654.38+05萬元(含654.38+05萬元)。二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上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654.38元。
4、家庭成員在申請前五年內未發生過出售住房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的住房贈與行為除外。同時,符合上述標準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含未婚、喪偶或離婚3年以上),男年滿28周歲、女年滿25周歲,可單獨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據:《上海市城鎮戶籍居民申請擁有產權保護住房須知(2021年版)》1。有產權保護的住房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 * *產權住房:
1.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
2、家庭成員實際居住在本市,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3年,且在申請所在城鎮連續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654.38+08萬元(含654.38+08萬元);二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上述標準提高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於21.6萬元(含21.6萬元)。
5、家庭成員在申請前五年內未發生過出售住房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的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6、納入區政府房屋征收(拆遷)範圍,且未享受住房困難的家庭,可以申請,但貨幣補償的被征收(拆遷)人未購買自有住房的,五年內不得申請* * *住房配產權保障。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含未婚、喪偶或離婚3年以上),男年滿28周歲或女年滿25周歲但不超過70周歲的,可單獨申請購買有產權保障的住房。
申請人的年齡、婚姻狀況、戶口所在地等年限以2021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追溯計算。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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