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是指下級機關向下級上級機關發出的文件,如指示、報告等。寫作方式有三種:循序漸進、多層次、越級。
2.平行文是指平行機關或無隸屬關系的機關之間發出的文件,如通知、函件等;
3、以下是指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發布的文件,如命令、指示、決定、決議、公告、通知、通告、批復等。
有以下三種情況:
1.循序漸進的寫作
也就是說,是逐級下達還是只對其直屬的下壹級機關下達。
2.多層次寫作
即上級機關要根據需要同時給下級機關寫信。
3.直接基層寫作
也就是上級機關直接給最基層機關寫信,大部分都是不需要保密的普通文件。
擴展數據:
分類
公文按性質可分為壹般公文和特殊公文。
壹般公文按書寫方向分為上寫、平行寫、下寫;按流轉來源分為來文、發文、內文;按作者性質分為黨內公文、行政公文和社會組織公文;根據帖子性質,分為提問和回復;根據內容處理要求,分為參考文獻和承接文獻;
根據處理時間要求,分為緊急公文、緊急公文和普通公文;按密級分為絕密文件、機密文件、秘密文件和普通文件;根據特點和功能,可分為規範性公文、命令性公文、報告性公文、告知性公文和記錄性公文。普通公文按語言類型可分為行政公文和業務公文。
根據12年7月生效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規定》,行政公文的種類包括以下15:命令、決定、公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答復、意見、函件、紀要、公報、決議。正式文件包括:計劃、總結、調研報告、領導講話、典型材料等。
專項公文是指在特定領域具有特定職能的機關形成和使用的,具有特定內容和特定格式的書面材料。主要包括:財務文書(市場調查報告、經濟合同)、司法文書(起訴書、判決書、筆錄)、外交文書(國書、票據、護照、條約)和軍事文書。
參考:百度百科-公文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