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中允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名稱中的貿易術語可以使用“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作為行政區劃,“北京”是允許在商號和行業術語之間使用的。
2、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額)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全部以貨幣出資形式,設立時實收資本不低於654.38+0億元人民幣;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足額到位。”
3.單個投資人出資不低於654.38+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此限)。
4.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和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5.具有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和內部管理制度。
擴展數據:
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
1.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辦理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
2.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時,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寫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股東或者合夥人、管理基金的基本信息。
3.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申請登記期間,登記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告知基金業協會,並變更登記申請。
4.基金業協會可以通過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咨詢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相關專業協會等方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註冊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5.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到全部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況,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登記手續。
網站公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稱、成立時間、註冊時間、住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基本信用信息等。
百度百科-私募基金公司註冊
百度百科-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
百度百科-基金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