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倫王國的《漢謨拉比法典》強調保護寡婦和孤兒,猶太教、基督教等教派宣揚博愛、助人和公平的宗教教義,這些都包含著福利的思想。在中世紀的歐洲,出現了以宗教為主要形式的私人慈善機構和組織,專門從事對窮人的救濟。1601年,英國頒布了《伊麗莎白扶貧法案》,開始通過立法對窮人進行救濟。18世紀中葉以後,西方國家工業化、城市化和社會分工專業化進程加快,帶來了日益嚴重的貧困、殘疾、失業、犯罪等社會弊病,勞資矛盾等社會矛盾大大激化。家庭、私人慈善組織和社會團體已經無法解決日益增加的社會問題和福利需求。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開始尋找社會弊病的原因和解決辦法。19世紀初,空想社會主義者聖西門(C.H .de Saint-Simon)、傅立葉(C. Fourier)和歐文(R. Owen)設計並親自實踐了壹系列社會改革方案,試圖建立壹個平等、幸福、和諧的理想社會,提出了改善勞動待遇、增進社會福利、消除貧困的主張。18和19世紀的社會福利工作受到自由主義的影響。人們認為貧窮是由個人的無能和懶惰造成的,個人應該對此負責。國家不承擔幫助窮人的責任和義務,私人可以在沒有國家幹預的情況下組織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19世紀末20世紀初,慈善組織運動發展成為促進社會福利的主要機構。英國分別於1869和1884成立了“慈善機構聯合會”和湯因比服務社。1886美國成立鄰裏協會。這些慈善組織和社區鄰裏組織的建立,標誌著慈善事業開始社會化、制度化,社會福利被納入社會制度和社會政策的範疇。英國統計學家c·布斯在《倫敦居民的生活與勞動》(1891 ~ 1903)壹書中提出,國家有責任通過撫養病人、老人、殘疾人和兒童來擺脫就業競爭。有責任保護那些有生存能力的人的生命。從此逐漸形成了國家要保障人民最低生活水平的福利觀念。工人運動的蓬勃發展強烈要求國家幹預社會福利。政府開始介入處理貧困、失業和疾病,以廣泛的社會福利規劃和措施提供基本的經濟保障和社會服務,成為現代社會福利制度的基石。
中國
中華民族在歷史上早就形成了扶貧、敬老、助殘的社會風尚和道德觀念。先秦儒家提出了“老有所養”、“孤殘者有所養”(《禮記·李雲》)等思想主張,對中國福利思想的產生產生了積極影響。發生在清末的資產階級改良主義改革運動,推動了西方資產階級自由、平等、博愛、民權的進步思想,西方福利思想和福利主張開始在中國傳播。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偉大先驅孫中山通過自己的政治主張和革命實踐表達了實現社會福利制度的理想。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設立內務部,主管救災、濟貧、慈善等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工作。由政府、私人組織和外國教會經營的救濟和福利事業被賦予了禮物和人道主義的觀點。中國* * *生產黨成立後,領導了國民黨統治區的工農運動,在勞動保護、勞動保險、扶貧濟困、保護婦女兒童等方面推動了福利思想的發展。在革命根據地,形成了壹套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關心人民生活為宗旨的福利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