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人員需要到其他地方工作的情況如下:
1,寫壹份外出打工申請,交給派出所;
2、工作單位出具的;
3.提供保證人,保證人應當向公安派出所履行監管義務。
4.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檢察機關批準;
5.可以去居住地派出所,向派出所反映情況。外出工作或學習,在所居住的市、縣以外的,要得到當地派出所的批準。否則,不要擅自外出工作或學習。
社區矯正就業培訓制度如下:
1,根據矯正對象的實際情況和對勞動就業技能的掌握情況,及時做好矯正對象的勞動就業指導工作;
2.根據矯正對象自身就業意願和本街道現有條件,為矯正對象提供具備就業技能和條件的就業平臺;
3.根據自身要求和意願,幫助有壹定經濟基礎的青年進入具有合法資質的職前培訓機構進行職前技能培訓,直至就業;
4、鼓勵矯正對象走自主創業和在法律法規範圍內自主創業的道路;
5、加強對矯正對象的就業培訓指導,增強矯正對象“自立、立足社會”的信心,提高矯正對象對自身人生價值的認識。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管制的量刑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同時禁止罪犯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和接觸特定的人。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罪犯,應當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中的社區矯正對象應當依法接受社區矯正,服從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應當依法開展,人權應當得到尊重和保障。社區矯正對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權利不受侵犯,在就業、就學、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