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之刑的起源雖然很早,但自古以來多為零星出現,直到秦漢時期才逐漸形成制度。直到南北朝後期,流放之刑才開始進入五刑體系,占據了死刑壹等重刑的位置。隋唐時期,以監禁和流放為中心的五刑制度正式確立。從此,流刑以嶄新的姿態出現在中國刑罰史上,並壹直影響著晚清。
流放乍壹看並沒有那麽痛苦,但實際上是僅次於死刑的刑罰。古代交通不發達,流放意味著長途跋涉;犯人帶著鐐銬,行動不便,痛苦不堪;流放地壹般都是偏僻的地方。放逐的原理是什麽?南方人送北方,北方人送南方?南人流向北方,北方人流向南方,故意讓犯人水土不服;流放地的生活條件太差了,吃不上、喝不上、住不好,幾乎沒有醫療。許多人別無選擇,只能在服刑期滿前去見上帝。
古代有六個著名的流放地:
第壹,湖北方嶺,曾經放過兩個皇帝,十個太子,壹個徐,壹個丞相,是最有名的流放地。
其次,在海南崖州,唐朝宰相李德裕、北宋大詩人蘇東坡、宋代、大學者、元代宰相王等至少十五位名人、聖賢、學士被派在此居住。
第三,在廣東潮州,唐宋八大家之首韓愈被流放於此,此地的漓江因韓愈之名而改為漢江;
第四,包括明朝兵部尚書張晉言在內的數萬名明清大臣被流放到黑龍江寧古塔。
第五,貴州,孫昌烏雞、唐高宗太子梁、李忠、太子李承幹等名人都被流放到這裏。
第六,河北滄州,因《水滸傳》中林沖發配滄州而聞名。
囚犯不逃跑有六個主要原因:
第壹,他流亡的時候被銬著,有警察照顧,跑起來不容易。像宋武那樣戴著鐐銬也會殺死理解力差的人。畢竟很少;
第二,從宋代開始,被送來送去的人,臉上都要紋上金印。就算他們跑了,這個金印也是個記號,全國的朝廷都會通緝他們。如果他們逃跑了,還是會被抓回來。
第三,如果跑了又被抓回來,後果會很嚴重。最壞的情況會是什麽?做決定?是的。不是死罪,但是因為逃跑被殺代價太大;
第四,如果妳在路上被送來了壹個後宮,那就更難逃跑了。如果妳跑了,那就更值得了。
第五,如果逃跑遇到赦免,就不在赦免範圍內,得不償失。《唐律上》規定:行程單內逃,雖被赦免,豈不是自由?。
第六,逃亡的追逃期太長,去天涯海角,也會被全國通緝。根據清朝的法律,對流亡在外的逃犯的追捕期限是70歲。古人難得活到七十,類似終身追求。除非像宋武和林沖那樣,被逼得造反,與朝廷決裂。但那會讓妳流血。如果被抓了,就得殺頭。
綜上所述,古人處理流放之刑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跑,等著朝廷大赦。古人有很多特赦的機會。新皇帝繼位,現任皇帝生日,太子出生,太後生日,戰爭勝利等。,只要皇帝高興,就可以大赦天下。這樣流放的懲罰就可以早點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