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標準。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企業應當具備國家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三級資質,並通過保密資質審查後,方可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的設計、施工和調試;
2、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程序。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企業應當向主管部門提出資質認定申請,通過初審、現場審核等程序,取得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證書;
3、涉密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的安全要求。集成涉密信息系統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要求,嚴格保護涉密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的安全保密,確保系統不被惡意攻擊和泄露;
4.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的維護。集成涉密信息系統的企業應當按照要求定期進行資質審查和保密資格審查,確保企業資質和保密資格保持有效;
5.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的監督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保密資質審查、資質維護等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涉密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的安全保密。
機密資格處理流程:
1,固定秘密。簽發《保密資格認證等級建議書》;
2.建立保密制度。開展單位內部各項保密制度建設;
3.機要室建設。開展保密重點部門和部位建設,建立保密檔案;
4.提交申請。向國家或者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材料;
5.模擬復習。根據評審內容,公司進行自查和模擬評審;
6.現場審查。筆試合格後,準備參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審批部門組織的現場考試。
綜上所述,《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的規定是為了保證涉密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的安全保密,促進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行業的規範健康發展。
法律依據:
《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第六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保密資格管理工作,省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保密資格管理工作。省級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托下壹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審查工作,或者組織機構協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