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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拆遷房屋的買賣政策

回遷房大部分是分配的,不能直接交易,基本不能直接貸款。業主持有房屋滿五年後,按照安置協議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稅費,取得房產證後,方可上市交易。對於實施舊改的拆遷主體,主要有兩種補償方式。壹種是貨幣補償,即貨幣現金補償;第二種是物業置換,即將現有的舊物業置換成未來建設的新物業。

1.開發商會和拆遷戶簽訂購房合同。壹般在購房合同中會有關於委托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條款。只有購房合同下的回遷房不能交易,只有有房產證的回遷房才能上市交易,和商品房壹樣。

2.沒有房產證,購買回遷房會有很多風險。

(1)回遷房辦理房產證時,壹般根據簽訂回遷房協議時業主簽的名字來確定房產的所有權人。所以,如果在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購買回遷房,辦理房產證時,房產證上的名字可能不是購房人。

(2)未取得房屋產權的房屋買賣交易屬於私下交易,是違法的。即使在公證處做了公證,也不受法律保護,原拆遷戶可以收回自己的房產。

壹、回遷房銷售的限制條件是:

1,回遷房是否有五證;

2.回遷房是否有房產證;

3.回遷房性質是否受政策限制。

二。回遷房買賣流程如下:

1,購房者需要提前了解房屋的環境並查看房屋是否屬於合法購買範圍,房屋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

2.在確認房子沒有問題後,買方可以和賣方談價格,盡量以最合適的價格購買;

3.確定購買後,買家需要支付壹部分定金;

4.簽訂購房合同,交齊尾款;

5.去房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前提是交易管理部門已經驗過壹次房。發現房屋非法出售或證件不全的,不同意辦理過戶手續。情節嚴重的,可以查封房屋;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征收房屋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舊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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