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的職責和職能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作為地方人民法院,主要承擔以下職責和職能:
1,審理各類民事、商事、行政案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2.審理刑事案件,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
3、執行生效的法律文書,確保當事人的權益得到切實保護;
4、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
二、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審判程序及特點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遵循了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確保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其審判程序有以下特點:
1.立案審查:對提交的案件進行初步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立案;
2.審判程序: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和證據;
3.判決與執行: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公正判決,監督判決的執行;
4.監督申訴: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依法提起申訴,法院將依法進行再審或監督。
三、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便民服務
為了更好地為人民服務,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還積極開展便民服務,如:
1,提供網上立案、查詢案件進展等便捷服務;
2.設立法律咨詢窗口,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
3、開展法律援助活動,為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支持;
4、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協調,提高辦案效率。
總而言之: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作為地方人民法院,承擔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職責。它通過公正、公平和公開的審判程序審理各種案件,以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同時,法院還積極開展便民服務,提高司法效率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123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7條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5條規定:
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