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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歐的政治體制是怎樣的?

因此,其政黨未能贏得議會選舉的政府首腦及其內閣必須辭職,而未能通過議會信任投票的政府首腦及其內閣也必須辭職。議會將通過擁有多數席位的政黨之間的協商,重新選舉新的領導人和內閣。在議會制下,政府首腦(總理)的權力壹般較大。在采用這種政治制度的國家,立法和行政並沒有完全分離。議會是國家權力的中心。民主國家普遍實行議會民主,所以有很多政黨參加議會選舉。議會內閣制中的政府首腦(行政首腦)與國家元首是分離的,國家元首通常是禮儀性的職位,不享有實際的行政權力。他的權力壹般僅限於任命議會多數黨領袖或多黨政治聯盟領袖為總理。議會制下的行政中心是政府內閣,由政府首腦(壹般稱為首相或總理)領導。總理或首相及所有內閣成員壹般也從議會議員中選舉產生,他們在就職後保留在議會中的席位,並對議會負責。政府首腦通常是議會多數黨的領袖。然而,當多數黨的席位不足半數時,幾個少數黨也有可能通過建立聯盟和積累超過半數的席位來獲得任命政府首腦的權力。這時的政府叫聯合政府,內閣叫聯合內閣。如果內閣的提議被議會否決或拒絕,必須集體辭職或解散議會,重新選舉。在許多國家,內閣或任何內閣成員都可以通過議會的不信任投票而被免職。此外,政府首腦還可以決定解散議會,在禮貌地向國家元首報告後,國家元首將下令舉行新的議會選舉。在議會民主制中,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的職責是分開的。在大多數議會制民主國家,國家元首(君主或總統、主席、委員長等。)是象征性的職位,只擁有壹些與政局無關的權力,如任命公務員和簽署法律、接受外國使節的權利。但是,國家元首也會保留壹些可以在緊急狀態下使用的特殊權力,但在大多數情況下(無論是按照慣例還是法律),這種權力只有在得到政府首腦支持的情況下才能實施。國家元首的命令必須由政府首腦會簽才能生效,國家元首不能依法自行發布法令。議會民主在各國之間也略有不同。比如有的國家以憲法或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了政府部門的分工,有的國家只是遵循慣例;在議會制民主國家,由於選舉制度不同,政黨數量也可能不同。此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系也不盡相同。無論是邦聯制、聯邦制還是集權制(理論上稱為單壹制)國家,中央政府都可能采取議會民主制。議會民主甚至可以用在地方政府中:比如奧斯陸的行政系統是立法系統的壹部分,美國、英國、德國等國家的壹些州、縣、州政府也采用議會制。但在中國實施不了。他們來自人少的北歐,他們來自知識水平高、技術先進、素質優秀的人。中國~!人口> 654.38+0.8億(包括不能取得戶籍的),假證很多,主要是科技抄襲,人的素質只能是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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