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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的“事後監管”是什麽意思

1.過程監督是指對公共組織的財務活動進行的監督。

事中監管貫穿於公共組織的財務活動,涉及公共組織財務活動的所有環節和方面。通過對事業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計劃和費用標準執行過程中相關財務活動的監督,便於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保證事業單位預算和財務制度的正確執行;

確保各項收支按預算安排,督促公共組織依法組織收入,節約各項支出,確保資金安全、經濟、有效使用,確保公共組織財務活動健康有序。

2.事後監管是壹種監管方式。其主要目的是審查基本建設資金和貸款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各種憑證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建設項目的財務經營活動,並對審查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事後監督主要通過查閱分析建設項目報表和現場調查來實現。

其主要目的是提出問題,揭露矛盾,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促進基本建設資金的合理使用。

政策措施

1.整合監管職責。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個決定”明確的監管職責和監管事項,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消除監管盲區和真空。

明確監管的權力,各部門要發揮作用,制定規則標準,統籌協調,引導系統進行事中事後監管,地方政府要重點加強公平監管。

2.完善監管規則和標準。制定全國統壹、簡明易用的不同領域監管規則和標準並向社會公布。加強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和完善各領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明確市場主體應當執行的管理標準、技術標準、安全標準和產品標準,嚴格按照標準開展監管。

3.創新和改進監管方式。原則上,所有涉及企業的日常行政檢查都應采取“雙隨機、雙公開”的方式進行。

對直接關系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特殊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施重點監管全覆蓋。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提高監管的準確性和智能化水平。實施信用分類監管,依法在行業準入、項目審批等方面限制失信主體。對新興產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4.構建協同監管模式。加強政府協同監管,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響應和合作機制。強化市場主體責任,督促市場主體加強自我監督,履行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的法定義務。

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規範,提高行業自治水平。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群眾監督渠道。

5.提高監管的標準化和透明度。規範對企業的行政檢查和處罰,減少重復或不必要的檢查項目,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開、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制度。完善盡職免責和失職問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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