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委托代理是指基於被代理人的授權而具有代理權的代理人,是授權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和授權行為是基於委托人的意誌。我指的是委托代理的前提,代理法律關系的產生是基於被代理人的意誌和被代理人的授權,產生代理法律關系和代理人的代理權。壹般代理的權限壹般授權代理是指代理人只享有代為出庭、收集和提供證據、辯論、起草和撰寫法律文書等訴訟權利。凡代理權由壹人享有者,為獨立代理權。在獨立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有權對代理事務作出獨立的決定,所以也叫獨立代理。表見代理成立的必要條件是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簽約明顯不符合交易習慣。無權單獨代表上訴人簽收貨物。有出具相關文件或對此作出聲明的授權委托書。有代理權顯然不公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三條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壹百六十五條委托書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壹百六十九條代理人需要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應當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認。委托代理人經被代理人認可或者追認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務直接指示受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只對第三人的選擇和指示負責。委托代理未經被代理人認可或者追認的,代理人應當對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負責;但在緊急情況下,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委托第三方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