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能給現代人的是,它有助於現代人認識自己,認識自己與環境的關系。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最本質的意義是對人類曾經做過的事情的記憶,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通過恢復人類過去的記憶來服務於當下的。
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寶貴財富,蘊含著壹個國家或地區人民特有的精神價值觀、思維方式、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人類來說是寶貴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對各種遺產的價值主要從歷史、藝術、美學和科學的角度進行闡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特別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多樣性的熔爐,是可持續發展的保障,是密切人與人之間關系和人與人之間交流與理解的關鍵,其作用不可估量。我們認為,不同類型的遺產有不同的價值,但總體而言,人類文化遺產的價值主要體現在歷史、藝術、科學、教育和經濟方面。
歷史價值。文化遺產是由特定歷史階段、特定民族、特定地域範圍的人代代相傳的。它生動地保留和展示了這些人的生活狀況、生產習俗、生活方式和倫理觀念,反映了當時的自然生態狀況和社會政治、經濟、科技、軍事、文化狀況,因而具有深遠的歷史價值。沒有壹個國家、壹個民族、壹個地區特定的文化底蘊,我們很難對這個國家、壹個民族、壹個地區的歷史有更全面的了解和認識。從這個意義上說,文化遺產是認識壹個民族、壹個地區、壹段歷史、壹種文化的生動方式和內容。
藝術和科學價值。文化遺產的藝術和科學價值主要是指文化遺產是先民智慧的結晶,是想象力和創造力的凝結。比如,從埃及金字塔、古希臘神廟和大量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我們可以體會到先民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和創造力。
教育價值。文化遺產的教育價值主要是指文化遺產對後代的啟蒙意義。當人們看到祖先留下的獨特而珍貴的遺產時,會感受到內心的震撼,得到真善美的啟迪,從而陶冶自己的情操,調整自己的身心和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說,文化遺產是聯結民族情感紐帶、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也是保持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的前提條件。
經濟價值。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可以看作是其歷史、藝術、科學和教育價值的外化或現實體現。正因為文化遺產對人類具有巨大的歷史、藝術、科學和教育價值,它也能給遺產所在地或所有者帶來壹定的經濟收益,如旅遊門票收入、紀念品收入等。當然,也不能過分看重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否則可能會損害文化遺產的其他價值,這就是如何處理文化遺產的開發與保護的關系。
正是因為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人類有著巨大的價值,所以非常有必要對其進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