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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有能力執行卻拒絕執行?

1.拒絕履行有履行能力的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是指妳有履行義務的能力,但以逃避、轉移財產或者其他方式不履行法定義務。2.如果不履行義務,將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成為失信人。3、法院判斷妳是否有履行能力是通過妳的綜合情況來判斷,看妳有沒有高消費行為,有沒有轉移財產行為。所以即使妳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也可能被判定為有履行能力。

1.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是什麽意思?

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是指債務人有履行能力但違法向債權人表示不履行。不履行義務,就會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成為失信人。法院通過綜合情況判斷其是否有履行能力,看是否存在高消費行為和轉移財產的行為。因此,即使名下沒有財產,也可能被判定為具有履行能力。

刑法第313條

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能否以拒不執行判決罪逮捕?

拒不執行判決罪可以逮捕。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壹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a)可能犯下新的罪行;

(二)存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幹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有可能對被害人、檢舉人、控告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三、拒不執行判決罪是否屬於自訴案件。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可以是公訴案件,也可以是自訴案件。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移送公安機關查處;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通過公訴程序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

申請執行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執行法院移送公安機關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未立案或者未提起公訴的。申請執行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四)違反限制高消費秩序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

能力是綜合多方面來判斷的,比如妳的消費水平,妳有沒有轉移財產的行為。即使妳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也可能被認為有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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