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什麽是法定權利和法定義務?

什麽是法定權利和法定義務?

法律解析:公民權利通常是指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某些權利。其中,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稱為公民基本權利。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是:平等權;政治權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社會和經濟權利;文化和教育權;婚姻自由;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等。公民義務通常是指公民依據憲法和法律必須承擔的責任,其中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稱為公民的基本義務。公民的義務大致可以分為三類:1,是公民對國家的義務,比如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2.是公民對社會的義務,比如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3.是公民對某些特定人履行的義務,比如父母教育撫養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贍養幫助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中國人民和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從事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健康、幹擾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支配。

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

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 上一篇:社會保障滯納金征收標準
  • 下一篇:10月1日補課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