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法律、特定社會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社會科學。又稱法理學或法學。其研究對象包括法律的產生、本質、特征、形式、發展、功能、制定和實施及其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
法學是社會科學中的壹門專門科學,研究具體的社會現象“規律”及其規律。法律肯定了法律對社會的制約和調整。於是,法律就成了教育所有人守法的特殊價值。
法律思想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法”字在中國先秦時期被稱為“刑名之學”,自漢代起有“法理學”之名。
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皮亞努斯(Ulpianus)將“法律”壹詞定義為:人與神之間事務的概念,對正義與非正義的研究。
現代法理學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學。但是,對於法律與科學的關系,存在著不同的看法,主要涉及到價值論研究是否科學的問題。
儒學
儒學,又稱儒教,起源於東周春秋時期,是道家、墨家、法家、陰陽家等百家學派之壹。自漢武帝以來,它已成為中國社會的正統思想。如果從孔子算起,已經有2500多年的歷史了。隨著社會的變化和發展,儒家思想從內容、形式到社會功能都在不斷變化和發展。如果綜合考察儒學的內容、形式和社會功能,有人認為儒學在中國有四個明顯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
迂腐的
中國人稱哲學為道教..這是西方人的哲學。
1.儒家道德知識。
2.道教還是道教。
3.唐宋時期以培養道教徒為目的的專門機構。
4.道教魔法。
5.指佛教徒和儒生。
6.宋代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朱的哲學思想。道家,又稱理學,是宋明時期思想界最重要的學術流派。道教的名稱起源於北宋。道教在南宋改稱理學。《宋代道教史概論》說:“道教之名,在古代算不得什麽。”宋代道教(理學)的大師是北宋的王靜珊。王開祖以“崇尚‘道’字,用文字說話”開創了‘道’字。北宋的程頤和張載。南宋朱、陸九淵、張煒。
7.形容迂腐,拘泥禮節。
道教的名稱,最早出現在《隋書經籍誌》中,最初指老子創立的道教理論,包括哲學道教、宗教道教和內丹學,屬於人類生命科學。在中國古代文獻中,所有嚴肅的學術分類或藝術記載都是以儒家和道家為基礎的,儒家不叫“道家”。《宋史》建立了道教傳記,導致了“偽道”的消滅。從明代李贄到清末,人們揭露了把宋明理學稱為“道”的謬誤,指出只有老莊的學說才是真正的道。胡的《道教通論》首先澄清了道教的名稱,同時論證了道教、道教與內丹的關系,揭示了道教的基本內容。胡指出,建立具有時代精神的新道家,是中華民族在21世紀唯壹可行的文化戰略。本文從新的角度提出了道學八大支柱的框架。
禪宗詞典
禪家之學,見成道之道。也就是講禪或者用文字和句子解釋禪的書。
(術語)禪宗的研究。見成道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