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長期發展中,合夥企業、個人企業、公司企業並稱為企業的三種基本形式,各有其經濟基礎和現實需要。合夥企業仍然是現實經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充滿活力的企業形式。
從廣義上講,合夥是壹種團體,它包括所有為同壹目的(如經濟)而組成的協會或組織。文化、科技、社會服務、學術團體等。合夥分為民事合夥和商業合夥。合夥是指商業合夥,具有合夥的壹般性質,但又不同於其他合夥。
合夥企業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七項:
1.合夥企業由全體合夥人組成。
合夥不是單個人的行為,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的聯合,所以叫合夥。
2.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
合夥協議的訂立是合夥人成立合夥企業和合夥企業的前提,也體現了合夥企業的基本屬性。
3.合作夥伴* * *做出同樣的貢獻。
合夥人* * *共同出資是合夥人聯合起來共同經營的必要條件,能否出資也是能否成為合夥人的衡量標準。
4.合作夥伴* * *壹起運營。
合夥企業是由全體合夥人共同組成的。合夥人互相信任,共同出資,直接參與運營。他們在行動中的地位是壹樣的。合夥人既是投資者,也是經營者。
5.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這是合夥企業體現的合夥的壹個基本特征。合夥企業以合夥人的個人財產為基礎設立,合夥財產歸合夥人所有,並與合夥人的個人財產密切相關;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經營,風險為* * *,要求每個合夥人以其個人財產保護合夥企業的聲譽,承擔合夥企業的債務責任。
6.合作夥伴* * *享受優惠
這就是合夥企業的* * *目的,其中* * *出資,* * *經營,* * *承擔風險,由此產生的經營成果由合夥人* * *共享。合夥企業利潤的歸屬和利潤的分配按照* * *享受利益的原則確定。
上述合夥企業的七個基本特征是合夥企業基本內涵的體現。從這七個方面,可以區分合夥企業與其他企業形式,以及這些形式所聯系的經濟關系和法律關系,使合夥企業的當事人明確自己的地位,使他人認可合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