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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建設

3.4.1防災計劃和“兩證”發放制度

防災計劃包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計劃和隱患點(區域)防災計劃。“兩證”是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地質災害避讓明白卡。

(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水利、交通、建設、氣象等相關部門編制規劃,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年度防治計劃要求見附件I-1。

(2)隱患點(區)防災預案:由隱患點(區)所在鄉(鎮)國土資源所會同隱患點所在村共同制定,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公布。隱患點防災計劃的編制要求見附件I-2。

(3)填寫發放“兩證”: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填寫地質災害防災避災卡。由鄉(鎮)人民政府向防災責任人發放地質災害避災了解卡,隱患點所在村發放地質災害避災了解卡,向所有持卡人說明內容和使用方法,並對持卡人進行登記,建立“兩證”檔案。“兩卡”詳見附件I-4。

3.4.2監控和“三檢”制度

監測制度的主要內容是規定監測方法、監測頻率、監測數據記錄和報送等。

“三查”制度的主要內容是規定轄區內組織汛前調查、汛中檢查和汛後核實的範圍和方法,以及發現隱患後的處理辦法。

3.4.3值班制度

主要規定了在地質災害高發、多發、緊急情況下,各級防災責任人的位置、時間、聯系方式和任務。

3.4.4地質災害預測系統

主要內容是規定預報的時間、地點、範圍和等級,以及預警產品的制作、會商、審批和發布。地質災害預報壹般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氣象部門發布,緊急情況下可授權監測員發布。

3.4.5災害(風險)報告系統

主要內容是規定不同規模地質災害(風險)的報告程序、時間和責任(見附件I-3)。

3.4.6宣傳培訓體系

主要內容是規定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培訓,使培訓者做到“四個應當知道”和“四個應當會”。“四要知道”和“四要符合”的內容見附件二。

3.4.7檔案管理系統

縣、鄉、村組織應當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主要內容是規定年度防災計劃、隱患點防災計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兩證”、各種制度及相關文件編制,對基礎監測數據和值班記錄進行分類,分年度歸檔存放管理。

3.4.8匯總系統

縣、鄉、村組織應當建立群測群防年度工作總結制度。定期總結分析系統運行情況、防災效果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下壹步工作建議,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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