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剛入職時,往往會和用人單位就勞動時間、內容、工資等進行協商,然後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並不是很清楚勞動合同在法律上是怎麽界定的,更不清楚勞動合同應該具備哪些條款。接下來,我給大家介紹壹下。
壹、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也稱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二、勞動合同應具備的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三、勞動合同怎麽簽?
1.我應該從勞動局購買合同範本嗎?或者可以從網上下載?
可以去勞動局買,也可以自己做,只要合同條款不違反勞動法。
本合同經員工簽字、用人單位蓋章後生效,未經勞動部門備案也有效。但是,如果合同中有某些條款與《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不壹致,則以《勞動法》為準。
2.什麽資料(如營業執照等。)勞動部門購買的勞動合同樣本應提供?
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也可向所轄區級勞動部門投訴。
3.甲、乙雙方簽訂了壹份合同,有甲、乙雙方的簽名和蓋章,但合同標題末尾有“樣板”二字。這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看內容的話。如果合同的標的、時間和當事人等要素能夠明確確定,合同就可以視為成立。是否有效,取決於內容是可撤銷的還是無效的。
4.與勞動局簽訂勞動合同是什麽性質的用工?和人事局簽約是什麽性質的聘用?
勞動局合同版是企業用的,人事局合同版是事業單位用的。以後公務員也要簽合同,用人事局的合同版。
5.《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勞動合同文本需要勞動部門審核嗎?
勞動合同由雙方按照平等、資源、協商壹致的原則簽訂並有效,認證不是必須的程序。
6.不跟勞動局簽合同是什麽意思?
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可能是想把員工的勞動合同改成勞動合同,這樣公司可以規避勞動法的約束。
以上是對勞動合同的定義、條款等內容的回答,希望能幫助妳深入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這樣也可以在壹定程度上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妳在工作過程中遇到任何侵犯妳合法利益的情況,建議妳咨詢壹下網上的律師,看看妳能做些什麽來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