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人身和財產安全?
人身安全包括生命、健康、遷徙自由、住所、人格和名譽的安全。財產安全是指擁有受法律保護的金錢、物資、房屋、土地等物質財富的權利的總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六十七條規定,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
2.危害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主要有哪些類型?
1,危害人身安全的主要類型
根據損害的原因,人身傷害可分為四種類型:自然災害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人為因素造成的人身傷害;不法侵害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2、危害財產安全的主要類型
根據財產權的起源,我國民法將財產權分為物權、債權、知識產權和繼承權四種方式來保護學生的個人財產;
壹個是保護別人;
第二是自我保護。
他權保護是指運用法律、法規和規章,依靠國家行政司法機關、高校保衛部門等行政組織的保護。自我保護,或者說自我保護,就是依靠自己的意識和基本的財產安全常識,依靠自己的力量對財產的非法侵害進行事前防範,及時防衛,事後保護。防範措施主要體現在防盜、防搶、防騙、防事故等方面。及時防衛主要體現為防止侵害、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事後保護主要體現在懲罰侵權和挽回損失。根據財產損失的原因,主要分為盜竊、搶劫、搶奪、詐騙等類型。
第三,如何保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1.要有防範意識,保持良好的防護習慣。
2、註意觀察身邊的人和事,及時避免可能對自己的侵犯。
3.發生案件、發現危險時,迅速、準確、實事求是地呼救。
4.依法保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別是面對暴力犯罪,要堅決制止非法侵害。
5.積極維護校園內外的治安秩序,營造和諧有序的環境。
通過學習以上人身財產安全保護的內容,希望提高大家的人身財產安全意識,從而有效保護大家的人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