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分公司就是子公司什麽的。
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1.法人是組織,不是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法人設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總的來說是壹個組織。法律上,單位是“人”,所以有“法人”。最常見的公司是“法人”,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而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企業不是法人。
2.法定代表人是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是由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處理壹定的事務。
單位要做什麽事,可以派單位裏任何壹個人去做。只要出具書面證明(如委托書),單位派來辦事的人都可以稱為法人代表,單位可以根據需要隨時更換。這個代理人可以是A,也可以是B,而且不是固定的,要看法人的授權。
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主要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妳應該看過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中有法定代表人壹欄,法定代表人經工商局核準後不能隨意變更,如公司董事長、廠長等。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有貪汙賄賂、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限未逾五年的;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經理,並對該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結束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個人債務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有法律和國務院禁止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至於什麽是上級法人,如果公司是獨立的,沒有分支機構,填的時候寫個“沒有”就行了。此外,本文僅指法人實體。如果是法人,沒有上下級,都是平等的。還建議人們把法律實體和法律主體區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