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2015年6月3日發布。本文件實施時間為2014 10 10月1。
2.其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就是我們常說的:“老人老政策,中國人政策,新人新政策”。這和企業員工的“老人政策、中人政策、新人政策”是壹樣的。
3.這三項政策的具體區別:即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退休的,按原退休政策執行;按現行政策(即2014 10 6月1之前的工作時間,經法定程序批準的視為繳費時間),2014 10 10月65438之後的繳費按本人工資的8%計發。
4、事業單位必須按本人實際月工資標準發放。所以其實事業單位的人退休工資還是比企業職工高,這是繳費高造成的,很正常。
5.職業年金。如果中國人繳納了職業年金,退休後自然享受年金待遇。如果他在職時沒有繳納事業單位職工職業年金,享受職業年金待遇就比較困難。這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制度是壹樣的,養老保險制度就是多繳多得。雖然沒有規定職業年金的繳費年限,但是職業年金的繳費起點是65438+本人工資的02%(單位8%,個人4%)。如果我在職的時候沒有繳納職業年金,現在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是領取正式養老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到期;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