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和體育用地是什麽?
文化娛樂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規定的文化娛樂活動用地性質,出讓後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商業用地是商業用地的壹種,是指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占用的場所,如用於建設商店、糧店、飯店、公園、遊樂場、劇院、俱樂部等用地。
娛樂體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如何改變使用權
文化娛樂用地土地使用權壹般為40-50年,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壹般為70年。想把文化娛樂用地改成居住用地,繳納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改變妳房子的土地使用性質是不可能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出讓應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公開進行,工業用地的原使用者和購買者不得自行買賣。如改為其他用途,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經規劃部門批準。用途不同,使用壽命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根據下列用途確定:
(壹)住宅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後,應當依法辦理續期手續。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繳,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應當依法辦理。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