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服務場所最容易藏汙納垢,是各類治安、刑事案件的高發區。因此,如何管理娛樂服務場所成為社會關註的焦點。公安機關是管理娛樂服務場所的主要部門。是推進公安機關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有效舉措,是公安機關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是執法者應該追求的壹種“形式正義”。面對各種利益和誘惑,警察要想堅持原則,避免問題,必要的道德教育必不可少,但規章制度的完善才是最根本的保障。這種“形式正義”可以使警察避免“瓜田李霞”的嫌疑。我國法官法、檢察官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了從業人員回避制度,可見“形式正義”也是壹種正義。即使最後的結果本質上非常公平,但由於缺乏“形式正義”,別人也很難相信最後的結果。因此,我們的執法過程既要追求實質正義,也要追求形式正義以令人信服。李建民/山東省濰坊市公安局
只有程序公開,結果才能公平。
□肖文據報道,江蘇省近日首次將醫療事故鑒定全過程公開。醫患雙方參加了專家對醫療事故鑒定的討論。主辦方表示,今後的評審過程將更加“透明”。但也有醫學界人士認為,直接向醫患雙方暴露專家身份,壹旦鑒定結果雙方都不滿意,可能會導致行為過激,對專家的安全構成威脅。
醫療鑒定壹直為人詬病,因為其操作處於半隱蔽狀態,當事人申請醫療鑒定,醫學會隨機抽取專家進行鑒定。最終申請人得到的鑒定結果往往只是沒有理由的結論,如何鑒定的過程更是當事人不得而知。正是這種不透明的程序,為考核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和尋租埋下了伏筆,隱含著社會不公。程序的不公平和不透明是目前醫療鑒定制度的最大弊端。要解決這個困境,必須從制度本身入手。
筆者認為,專家因為醫學鑒定而受到人身威脅,這本身就值得商榷;而且這完全可以通過技術操作來解決,不應該以“專家受到威脅”為由將程序正義打入冷宮。
醫學專家和法官、律師壹樣,都是根據證據材料進行分析的,得到的判決必然是有利於壹方而責怪另壹方的,但這種旗幟鮮明的判決是維護社會正義的舉動。為什麽我們要認為法官和律師是安全的,而唯壹的醫學專家卻保護不了?
從技術角度來說,涉及面廣、影響大的醫學鑒定,可以由匿名專家、法庭辯論和合議庭,甚至書面答辯來進行,也就是說過程要有記錄。真相越來越清晰。而且,醫學鑒定最終是科學的。聽了專家的證詞,沒有理由事後報復。
目前的醫學鑒定體制仍然是“裁判員和運動員”的結合體,行政隸屬關系和利益關系的介入導致了壹系列的程序問題。改革的最終方向是將醫學鑒定機構置於獨立的第三方。在這個目標實現之前,只有程序的公開才能保證結果的公平。這就是江蘇此舉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