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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銀行貸款核銷?

銀行核銷通常是指銀行貸款的核銷,即貸款經過審批後核銷。通常情況下,當壹筆貸款未還清,經銀行核銷部門認定確實無法收回剩余貸款本息時,將該筆貸款剝離至銀行資產處置中心,經辦銀行繼續向借款人要求還款的情況稱為核銷。

不是所有的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但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各種努力確定沒有收回或減少可能的不良貸款,成為不良貸款。

貸款核銷時會有補償(金額視情況而定),所以這種貸款的主體壹般是享受國家政策支持的國企。核銷不是銀行的損失。因為核銷可以洗去壹些休眠賬戶,會降低銀行整體不良貸款率。

擴展數據:

貸款核銷是“不良貸款核銷”的簡稱,是銀行按規定核銷不良貸款或貸款損失的制度。

根據財政部《關於建立國家專業銀行不良貸款準備金的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

每筆5萬元以下的不良貸款,由當地銀行會同同級中央金融機構審批;

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不良貸款,由省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金融機構審批;

每筆65438+萬元以上的不良貸款,由專業銀行總行根據下級銀行和省級中央金融機構的意見審批,並報財政部備案。

在具體實施中,審批額度有所調整。銀行和中央金融機構在貸款核銷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貸款核銷的有關規定,不得越權審批或違反有關規定審批,違者將追究責任。

不是所有的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但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各種努力確定沒有收回或減少可能的不良貸款,成為不良貸款。

壞賬核銷是用利潤核銷的,所以會減少銀行當年的收入。但是壹般銀監局要求銀行要有不良貸款率的指標。所以銀行必須綜合考慮利潤和不良指標來決定是否核銷。在現行政策下,不良記錄是不允許消除的,消除的唯壹途徑是通過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申訴。如果查實,可以淘汰。

註銷貸款償還:

如果銀行已經核銷貸款,銀行可以要求法院繼續執行已核銷貸款的借款人。《金融呆賬核銷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金融必須建立呆賬核銷後的資產保全和回收制度。除法律法規規定債權債務或與債務人關系已完全終止的情況外,財務繼續保留對已核銷壞賬的追索權,繼續催收已核銷壞賬、表外應收利息及核銷後的應計利息。”

壞賬核銷只是銀行內部的會計處理,屬於銀行的“內部事務”。壹般情況下,不具有外債豁免的性質,也不會產生壞賬消滅的後果。壞賬核銷後,銀行應主動催收貸款人的全部本息,而不是履行還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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