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壹)公民因經濟困難無法委托代理人辦理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
3.申請撫恤金和救濟金。
4.請求支付贍養費和撫養費。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6、倡導因見義勇為行為而產生的民事權益。
(二)在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4.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二、援助的特點
1.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責任,是政府的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壹種法定的、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3.受助對象為經濟困難人員、殘疾人、弱者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4.法律援助機構應當為受援人減免法律服務費,法院應當為受援人減免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
以上是關於法律援助的相關內容。想申請援助的朋友可以參考以上信息,向所在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如果您仍然不清楚或有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請撥打電話,在線專業律師將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