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壹、承諾書格式
(1)它可以由六部分組成:標題、序言、正文、結論、簽名和日期:
(2)標題:或“承諾函”的標題;或者是由“承諾書”組成的主體語言,如“廉潔自律承諾書”;或以單位名稱(3)為語言“承諾”。
(4)引言:說明簽署承諾書的目的,表達作出承諾的意願,用“我鄭重承諾”、“我真誠承諾?”做出如下承諾”引出正文。
(五)文字:其內容主要是作出具體承諾,大部分是零零碎碎寫的。
(6)結論:是壹些陳述句。
(7)簽名:是允諾人的簽名。承諾人是單位的,先寫單位全稱,加蓋單位印章;之後,由主要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其簽名章。允諾人是集體的,應當先寫集體的名稱,然後由集體全體成員逐壹簽名,或者由集體主要負責人簽名。承諾人是個人的,由個人簽字並簽名。
(八)日期為簽約日期,年、月、日齊全,書寫規範。
二、承諾書在什麽情況下具有法律效力?
(壹)簽訂的承諾書必須反映當事人的真實意願,應當是當事人真實感情的表達。
(2)承諾函的約定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3)承諾函不侵害他人相關利益。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的承諾書就具有法律效力。
三。承諾書有法律效力嗎?
承諾書實際上是壹份合同,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有效的承諾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a)反映了當事人的真實意願。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得強迫、威脅、引誘、欺騙;
(二)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承諾函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承諾函可能無效;
(3)不侵犯他人利益。允諾人只能處分自己有權處分的物品,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