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誰要說它是保護孩子的首選,個人認為,那就太無情了。
這種情況應該很好理解。
畢竟作為丈夫,女人是為自己懷孕,準備生孩子的。如果關鍵時刻難以生孩子,我相信大部分男人都不願意放棄自己的妻子。那真的沒有任何意義。
毫無疑問,壹般情況下,大人小孩能養,就壹定要盡力保護。但如果非要放棄壹個,只保留其中壹個,那壹定是首選。
畢竟孩子還沒有出生,還沒有和大人、父母、家人建立感情。這種情況下放棄孩子,對父母和家庭都不會有太大傷害。
但是,如果要放棄成年人,傷害會非常大,甚至會成為丈夫或家人無法承受的。
至於誰負責選擇保護大人還是保護小孩,個人認為,絕對應該由老公決定,由老公決定。這個時候男人就應該負起責任來。
我確定,大人。任何人都沒有權利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剝奪他人的生命。
醫生說了算,所以生孩子的時候壹定要有壹個妳信任的家屬,這樣在老公不肯簽字的時候,家屬才能做出自救的決定。
法律規定沒有保護孩子這壹說。
不知道什麽腦殘劇整天影響著壹群人!根本沒有保護大人小孩這壹說!如果妳真的有危險,那就沒有妳家人決定的余地了。醫生是成年人。
-這取決於醫生
這種情況醫院會保護成年人,除非夫妻強烈要求保護孩子,才有可能得到醫院的同意。
壹直傳言醫生不會問這句話。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如果胎兒還沒有娩出母體,只是胚胎,那肯定是為了救母體。胚胎不被認為是獨立的個體。如果已經送了,那就是個人生活。兩者都必須保存,視情況而定。
母親和媳婦掉進河裏,應該先救誰?
少看腦殘劇,少喝毒雞湯。這是不可能發生的。
妳要問,妳快死了。誰說了算,救還是不救?
妳的父母會說,“我們太老了,不在乎了。”
妳老公會說:“家裏負擔太重,我要上班,孩子還要上學買房。”
妳的孩子會說:“我會想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