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
受訪者:
第1頁
_ _ _ _ _訴我單位_ _ _ _ _ _壹案,答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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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智
_ _ _ _人民法院
被調查者: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附:答辯狀復印件_ _ _ _份。
_ _ _份其他證明文件。
第2頁
填寫說明:
1.抗辯理由是抗辯的主要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對案件事實進行抗辯;回應適用的法律。
2.提出抗辯主張,即原告起訴狀或上訴書中的請求是完全不接受還是部分駁回。
由對本案的處理依法提出自己的想法,請求法院考慮。
回復:
是法律賦予處於被告地位的當事人的壹種權利。他們有處理答辯權的自由,可以答辯,也可以沈默。但由於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答辯有利於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判斷是非。
被告答辯怎麽寫:
1,表頭
(1)文檔名稱為“回復”。
(2)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被調查人是公民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日期、民族、職業、住址、聯系方式等。被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其全稱、住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職務等。將被寫入。
(3)案由。陳述被申請人對原告、上訴人、再審申請人的抗辯理由。
2.文本
首先,對起訴狀或上訴狀中陳述的事實進行答辯,指出其與事實不符,可以全部或部分予以否認,並用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其次,回復投訴或申訴中的請求和理由。最後總結壹下自己的看法。
3.尾巴
(1)說明法院的名稱。
(2)被申請人簽名。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加蓋公章。由律師撰寫答辯書的,應當寫明律師姓名和律師事務所名稱。
(3)表明單據制作和書寫的日期。
(4)答辯書的份數應在附件中說明。
提交抗辯:
1.原則上,被告必須在預審法規定的期限內提交書面答辯。
即原則上被告必須按照原被告與被告的訴訟權利和責任原則,在被告庭前法規定的期限內提交書面答辯,否則以後失去辯護權,不利後果由被告承擔。
2.被告人因文化水平等原因確實無法寫書面答辯書的,應當通過律師服務,包括律師援助制度予以解決。
3.被告喪失答辯權並不免除原告的舉證責任和被告的質證權。
4.其他需要特別規定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八條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本案其他證據,審查確定當事人的陳述是否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當事人拒絕陳述案情,不影響人民法院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
第七十九條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查明事實的具體情況進行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合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壹百壹十三條第壹款“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第二款:“被告提交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