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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長期不在,監管部門是否有處罰依據?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不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建設單位停業整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經營者拒絕接受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按照管理權限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或者解聘;自處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罰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建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

擴展數據

案例:

湖北已發生三起建築施工死亡事故,安全生產形勢異常嚴峻。日前,湖北省住建廳通報了該省近期發生的三起建築安全事故。

2015 10 6月12日,恩施來鳳縣乾隆家居建材城項目發生壹起因吊裝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項目建設單位為恩施黔龍陽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來鳳分公司,施工單位為重慶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為魏,監理單位為重慶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總監為高家瑞。

初步調查發現,該項目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工建設,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總監長期缺位,專業分包單位資質不合格,無合同。在省級安全檢查並下達整改通知後,該項目未經整改繼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導致事故發生。

2015 10 12、武漢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光谷新世界A座第四標段(裙樓、地下室)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項目建設單位為新世界(武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中建二局,項目經理為夏,監理單位為廣東天恒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總監為徐漢生。

經初步調查,中建二局未按深基坑施工相關要求組織施工,現場監理對危險分部分項工程監管不力。

2015 65438+10月12武漢華僑城生態住宅小區二期工程(A-7地塊)二標段發生壹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項目建設單位為武漢華僑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深圳市建安(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為尤,分包單位為孝感三江航天江豐工貿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吳世華,監理單位為湖北百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總監為楊。

初步調查發現,該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即開工建設,施工單位存在違法分包行為,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不力,專業分包單位施工時無防護措施,監理單位未及時制止企業違法建設。

湖北住建廳通報稱,近期連續發生的死傷事故暴露出部分企業安全生產理念淡漠,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環節。

該部門已責令事故企業停止湖北所有項目進行自查,對事故發生縣(區)所有在建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對事故項目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在市場管理、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並納入省級不良行為記錄,公示6個月。

人民網-湖北報道了最近發生的三起涉及建築工人死亡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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