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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如何做好防雷措施?

雷擊是聯合國公布的十大最嚴重自然災害之壹,嚴重威脅著公眾安全。南方地區是遭受嚴重雷電災害的地區。根據近40年氣象資料統計,昆明市年平均雷暴日為63.5天,為強雷暴區。特別是進入汛期後,雷電事故頻發,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危害公共安全。

防雷和防雷的常識

我國南方雷電災害時間跨度長,從3月持續到165438+10月,6、7、8月達到高峰。專家提醒,以下幾點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雷電本身的安全隱患。

1、雷雨天氣,盡量少接觸使用電子產品、儀器,拔掉可能將雷電引入室內的金屬電線。

2.出門前了解天氣預報。

3.聽到雷聲時,應迅速躲到有防雷裝置的建築物(構築物)內,或各種有金屬外殼的車、船內。

4、不要在山頂、山脊或建(構)築物和水邊停留,不要在樹下、電線桿、廣告牌、各種鐵塔下避雨,不要在鐵門、鐵柵欄、金屬晾衣繩、架空金屬體、鐵軌附近停留。

5.當沒有合適的遮蔽物時,應立即雙腳並攏蹲下,頭向前彎曲,降低高度,以減少跨步電壓帶來的傷害。

建(構)築物防雷措施

建築物的防雷裝置是保護人們免受雷電災害的最重要的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設立了“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兩項行政許可制度。強制要求建(構)築物安裝防雷裝置,並與主體建築同時設計、同時施工。

對於已安裝的防雷裝置,法律規定“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壹次,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設施和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壹次”,對檢測合格的防雷裝置,由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核發防雷裝置合格證。

公眾應當在工作場所和生活中主動向物業管理單位和主管部門查詢當年防雷裝置檢測情況,並查驗《防雷裝置合格證》。購房時應要求開發商出具《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證明所購房屋不存在防雷安全隱患。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防雷安全責任

全市各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防雷安全工作,制定防雷應急預案,配合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做好防雷工作。

1.定期派具有專業防雷資質的人員對防雷設施進行檢測,確定防雷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2、設立防雷責任人,負責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種防雷減災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防雷設計的定期檢查、驗收和雷雨後的日常維護;

3.建設單位在防雷設施設計和施工中,應當綜合考慮地質、土壤、氣象、環境、被保護特性和雷電活動規律等因素,采用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的設計和施工,並依法辦理“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防雷裝置竣工驗收”行政許可;

4.采用技術和質量符合國家標準的防雷設施、裝置和設備,避免使用非標準的防雷產品和裝置;

5.新建和安裝設備,重新設計和建設防雷系統;

6.雷電災害發生時,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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