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施工進度計劃。項目經理部及其下屬部門分層次進行施工部署、組織協調、生產調度和指揮、改進施工程序和方法的決策,運用技術、經濟和管理手段,實現有效的進度控制。項目部首先要建立科學的進度實施和控制的組織體系和嚴格的工作制度,然後根據施工進度控制目標體系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系統控制。正常情況下,進度實施系統應發揮監控和分析功能,循環運行,即隨著施工活動的進展,信息管理系統將按照信息流程序不斷向進度控制員反饋實際施工進度信息,經過統計整理和對比分析,確認進度無偏差,系統繼續運行;壹旦發現實際進度偏離計劃進度,系統將發揮調節作用,分析偏離的原因及其對後續施工和總工期的影響。必要時可對原進度計劃進行相應調整,提出糾偏方案和實施的技術、經濟、合同保證措施,以及取得相關單位支持和配合的協調措施。可行性確認後,調整後的新進度計劃可以輸入到進度計劃實施系統中,施工活動將在新的控制下繼續運行。當出現新的偏差時,重復上述過程,直到施工項目完成。進度控制系統還可以處理因合同變更而要求的進度調整。
施工單位拖欠工資,農民工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向當地勞動部門求助。
每個地方都有勞動部門,這些部門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利益,解決勞動過程中的糾紛和分歧。當我們遇到拖欠工資的老板時,我們都可以向勞動部門求助。妳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申請仲裁來處理這壹糾紛。
2、法律訴訟、媒體求助
除了尋求勞動部門的幫助,我們還可以走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訴訟的過程是漫長的,我們需要手裏有證據。有了充分的證據,才能增加勝算,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建築法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工程未開工且未申請延期或超過延期期限的,施工許可證自動廢止。
第十條
在建建設工程因故暫停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暫停施工之日起壹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設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築工程復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暫停壹年的工程復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發證機關申報核驗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