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園坐北朝南,主體由三部分組成。它從入口進去,登上臺階,穿過拱門,這是壹個觀賞廣場。石羊全身雕像巍然屹立在廣場中央(1995之前的半身像)。基座上鐫刻著董同誌1957的詩句:“二七工人的仇恨和血淚史留在身後,臭了千年。律師應該為人類的正義而戰,為名譽而死。”紀念碑高5米,底座寬2.2米,長35米。左側鐫刻烈士生平事跡,右側鐫刻“二·二七”慘案。紀念碑後面是石洋烈士紀念碑。先烈原本葬在紅山腳下,後移至山腰修建現有陵墓。墓室坐北朝南,呈八角形,邊長1.9米。上面寫著“石羊烈士墓”。
整個墓園的設計充滿了後人對先烈的敬仰。臺階、雕像、墳墓、紀念碑和常青的松柏都以其莊嚴肅穆呈現出壹種對稱的美。墓地周圍是壹排排的高樓,墓地周圍是郁郁蔥蔥的樹木。它不僅是烈士的棲息地,也是廣大青少年依托烈士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地方。1956湖北省人委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2005年,國家發改委、中宣部、國家旅遊局等13部門聯合發文,將石羊烈士陵園列為30條全國精品紅色旅遊線之壹。石羊墓原位於紅山西麓,1953年遷至紅山南麓。墓前修建了壹條寬闊的坡道,平臺中間矗立著壹座高約20米的紀念碑。正面刻有“石羊烈士紀念碑”字樣,背面刻有烈士革命細節,碑前還刻有烈士半身像。在較低的石臺正面,鐫刻著董悼念烈士的詩句:“二十七工的仇恨和鮮血留下了歷史,的遺誌永垂不朽。“律師應該是正義的,他們應該是烈士。”四周矮墻環繞,松柏護衛,呈現出肅穆靜謐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