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上應該有標簽。標簽應註明以下內容:1 .名稱、規格、凈含量和生產日期;2.成分或配料清單;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第四,保質期;5.產品標準代碼;6.儲存條件;七、國家標準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通用名;八、生產許可證編號;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註的其他事項。專為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設計的主輔食品的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GB/T 18454-201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復合袋GB/T 19741-205液體食品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GB/T 2817-201食品包裝用多層擠出薄膜。T 2818-201食品包裝用塑料和鋁箔復合膜、袋GB/T 30768-2014食品包裝用紙和塑料復合膜、袋衛生標準GB 9683-198復合食品包裝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中致病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及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汙染物限量的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和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要求;
(四)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相關的標簽、標誌和說明書要求;
(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要求;
(六)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質量要求;
(七)與食品安全相關的食品檢驗方法和程序;
(八)其他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衍生問題:
銷售劣質產品的處罰是什麽?
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